(2021年2月2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)
发布时间:2021年02月02日
任命梁以劲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,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葛贻环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,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黄岳文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,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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